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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施办法》突出具体化责任化特色化
发布日期:2008-7-8 作者:

 

   7月2日,福建省委召开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并将以省委名义印发全省。省委书记卢展工主持会议并讲话。

  福建省委高度重视《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强调要认真抓好《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并提出了“具体化、责任化、特色化”的工作要求。一个月来,《实施办法》起草组先后召开由39个省直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起草工作调研会和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各室处负责人参加的起草工作研讨会,全面掌握各方对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筹划打算。在起草《实施办法》过程中,注重把着力点放在“做什么”、“谁来做”等方面上,将几年来福建省在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形成的工作思路、工作理念,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探索总结的工作经验,充分体现在《实施办法》中,形成富有特色的工作项目与品牌。

  卢展工指出,《工作规划》是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实施办法》的制定既充分体现上级精神和要求,又体现了鲜明的福建特色。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为切实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先行区”与“两岸人民合作交流先行区”,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和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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