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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西省各级行政机关自觉把行政监察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之中,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政府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为建设新型能源基地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该省对省政府决定的第一批62家末位淘汰关停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未关停的7家企业实施了关停。对376个钢铁企业关停小高炉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145个小高炉按要求实施了关停。依法查处违规工程建设项目112个,违法违规案件31件,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认真清理楼堂馆所,制止违规项目181个。开展了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725件,给予195人党纪政纪处分。
该省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查处了192起煤矿事故,严肃追究了598名责任人员。开展了煤炭发展基金使用情况的集中检查和专项整治,追回借贷基金3.8亿多元、债转股资金1650万元。严肃认真、稳妥慎重地查处了“黑砖窑”事件中95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违纪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全省共开展执法监察项目665项,立查案件1686件,处理有关责任人2040名,挽回经济损失1.43亿元;开展效能专项检查468次,立查案件1696件,追究有关责任人1722人。在推动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山西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查处损害农民利益案件92件,追究责任52人,减轻农民负担20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