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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 努力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在中国共产党合肥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雍成瀚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合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08年工作任务。 一、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情况 2007年,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纪委第二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以促进和服务合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中心,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为重点,以作风建设为抓手,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过去的一年,廉洁自律工作稳步推进。以“作风教育月”、“查摆找补创”活动为载体,开展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作风教育,推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继续开展党章党纪、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廉洁从政教育,注意运用正反典型开展示范、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明显增强。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切实加强对午间禁酒、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津补贴等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全面清理纠正党政机关违规建造楼堂馆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得到较好落实。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增强了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以“六要六不要”为主题的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四公开”工作,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得到加强。城市街道社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过去的一年,纠风治乱工作扎实有效。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和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权益等问题。全年共减轻学生经济负担663.9万元,查处非法行医、虚假违法广告、制售伪劣食品药品农资、哄抬农资物价行为的案件447件,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1.34亿元。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了“一站式”窗口办结率。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努力拓展“政风行风热线”工作领域。认真受理各类投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继续治理公路(水路)“三乱”。清理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591项。 --过去的一年,查办案件工作成绩突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依纪依法办案,加强和改进案件管理,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834件(次)。新立案件375件,同比上升33.4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3人,同比上升38.48%,其中县处级干部16人,乡科级干部87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48.87万元。为7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对36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累计查办商业贿赂案件93件,涉及金额1646万元。 --过去的一年,预防腐败工作深入推进。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责任追究等措施,促进了分解任务的全面落实。坚持制度促廉,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市直党政群机关统一津补贴工作顺利实施。招投标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招投标中心全年实现中标金额267.47亿元,同比增长近1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党风廉政谈话、廉政鉴定、公开选拔干部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会同审计机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政务、村务、厂务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不断深化。 --过去的一年,行政监察工作成效明显。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围绕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围绕“三大推进”、“三农”工作、12项民生工程、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滨湖大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确保政令畅通。认真实施《合肥市“十一五”大建设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积极开展对“十一五”大建设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保证了“大建设”的顺利进行。 过去一年的全市反腐倡廉建设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呈易发多发的态势;少数领导干部对惩防腐败体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抓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导致有些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工作进展缓慢;少数地方和单位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规律研究不够,工作缺乏预见性、针对性和创新性,工作效果不够明显等等。对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推进合肥“十一五”发展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和市委的要求,紧紧围绕合肥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切实服务合肥率先奋力崛起这个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合肥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一)加强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坚决落实党的十七大及省市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任务。加强对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 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严肃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征收征用土地和资源开发中违纪违法行为。 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以及涉及民生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维护资金安全。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查处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进一步完善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教育、卫生、交通等牵头部门纠风治乱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加强和改进投诉受理工作,加大协调和办理力度,认真解决群众和企业投诉的问题。 (二)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办案的惩处和治本功能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和资源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处置不良资产、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破坏“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和国企改革的案件。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腐败分子决不放过、决不姑息。 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实行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并将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建立办案工作调度会制度,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的作用,提高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加强案件督办,积极支持、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继续开展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和执纪检查工作。加强对案件情况的综合分析,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改善办案条件,充实办案力量,进一步优化办案保障机制。 (三)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坚持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积极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讲廉政党课活动,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教育基地建设,丰富教育内容。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测试制度。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包公故里、清风热土”廉政文化品牌,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证券投资行为的有关规定,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3)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4)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5)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要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贿选等各种非组织行为。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工作日午间禁酒令。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 (四)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进一步加大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力度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抓好腐败现象、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制约、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加强监管,严格规范招投标活动。指导市国资委、招管办、重点局、投融资中心、土地储备中心等近年新成立单位完善制度。全面梳理总结制度建设成果,突出制度创新,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成果评奖活动,形成《合肥市近年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果汇编》,确保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顺利进行。 要建立并实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将反腐倡廉特别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到具体负责领导和具体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要求和进度,并进行严格考核。市、县(区)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牵头责任,结合业务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制度建设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政府和驻在部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作用。 要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精神,制定出台《合肥市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意见》,并以此为抓手,继续深化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管理体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全面提高源头防腐工作的力度和成效。 (五)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促使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开展对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诫勉谈话等各项事前提醒、告诫制度,关口前移,加强监督。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制定出台《中共合肥市纪委受理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工作暂行办法》。继续加强调研,积极推进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逐步推行领导干部廉情公示制度。继续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把大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今年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 探索建立专项巡视制度,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不断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制度。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完善纪委委员重大事项征求意见、重要情况通报、重大活动参与、意见建议办理等制度。发挥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 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加强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点部门和大额资金的监督,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围绕公权行使不当、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行政效能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工作重点、信访难点、投诉热点,明查与暗访结合,实行追踪问效问责。加强对行政首长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教育,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严肃查处机关、单位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中梗阻”行为。围绕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100家企业监测点作用,及时、动态地掌握合肥投资发展环境状况,切实解决存在问题。积极推广电子监察系统,努力办好“政府信息公开网”。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六)加强和改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突出抓好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重申并提出的以下要求:(1)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2)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3)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违规决策谋取私利;(4)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5)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6)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7)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住房补贴。进一步规范职务消费行为,完善收入分配、薪酬管理等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股权、期权激励和约束办法。结合今年我市国企全面改制,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维护职工权益为重点,认真开展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专项检查,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完善对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加强对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制,加强任中和离任审计。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强化对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营销采购、工程项目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企业效能监察,强化企业风险管理,加强对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的过程监督。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职工群众在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对中央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加强对村(居)“两委”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明换届纪律。认真组织开展村级财务规范管理“回头看”工作,切实巩固清财成果。在全市逐步推广长丰县村(居)廉勤监督委员会的经验和做法。深入推进城市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创新载体,重点培育一批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 三、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 全市各级党政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常委中心组学习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今年部署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要解放思想,高点定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也是反腐倡廉建设适应新形势、破解新问题、完成新任务的思想“法宝”。改革开放30周年的经验证明,必须坚持经济建设与反腐倡廉的有机统一,区域竞争的核心是经济,反腐倡廉必须融入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同时反腐倡廉有助于保障政府行为的规范性、司法行为的公正性、市场竞争的有序性,从根本上促进经济建设;必须坚持坚决惩治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的有机统一,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形势下,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一刻也不能放松,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一刻也不能忽视,同时必须强化预防意识,认真探索分析腐败现象内在发生发展的规律,扩大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作用,强化制度约束,降低反腐成本;必须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的有机统一,廉政与勤政都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反腐倡廉建设要达到的两个互相联系的重要目标,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既要一刻不放松地抓好廉政建设,又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勤政建设。 二要围绕中心,全力履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从发展的指导思想,增强大局意识、保障意识,把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既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又充分信任、保护和激励干部;既毫不手软地打击各种腐败行为,又注意教育挽救犯了错误的干部;既严肃处理阻碍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的违纪违法问题,又允许和宽容改革中的失误,努力营造“敢想、敢干、敢闯、敢负责”的政治生态环境。要使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更好地贴紧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贴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谋划,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果保证和促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落实,努力打造作风一流的工作环境。要积极主动地深入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第一线,切实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开展监督监察,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三要突出重点,锐意创新。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确保重点工作有特色,亮点工作有成效,整体工作上水平。今年要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为主线,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创新成果和先进经验,特别是要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一些制度、规定,进行全面的总结和推广,在总结中创新、在总结中发展。要针对目前反腐倡廉建设的薄弱环节,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调研工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在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取得突破。要从合肥的实际出发,广泛借鉴先发地区和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四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政组织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积极协助党委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建设,凡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都必须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为党委当好参谋助手。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督促和引导各部门结合业务特点,找准本部门本行业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和预防腐败的政策措施,严格监督检查,认真抓好落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政治和业务素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根本宗旨,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真正成为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要加强理论学习,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运用政策、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努力成为反腐倡廉的行家里手;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刚正不阿,秉公执纪,依法办事,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作斗争;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方法、体制机制的创新,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带头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以良好的作风抓党风、促廉政、反腐败;要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从严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反腐倡廉建设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列为党的五大建设,这一重大党建理论创新,标志着反腐倡廉建设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临新的形势任务,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行动、更加出色的业绩,推动我市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进展、获得新成果、再上新台阶,促进合肥率先奋力崛起大业跃上新高度、展示新形象、铸就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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