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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创新审批方式 革除体制弊端 再造审批流程
发布日期:2008-4-6 作者:郑铎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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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长丰县出台了《改革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实施方案》,本着“能简则简、能并则并”原则,创新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创新服务机制、完善服务功能,更新服务方式、擦亮“长丰服务”品牌,努力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项目建设最快、发展成本最低、社会信誉最好”的一流发展环境。 一是并联审批。落实县工商局、规划局、建管局等牵头单位责任,严格执行超时、缺席默认制。使企业注册登记、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按“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操作规程,变“串联”为“并联”简化审批环节。 二是特事特办。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执行特事特办联席会议或现场办公会议制度,积极运用“四通”机制,对重大工业项目提供“一条龙”全程跟踪服务。 三是联合集中踏勘(验收)。建设工程报建批准联合集中踏勘,由县规划局牵头,县国土局、消防大队、环保局等单位参加;建筑工程验收联合集中踏勘验收,由县建管局牵头、县环保局、消防大队、规划局、气象局、科技局、房产局等单位参加。由乡镇(区)申报,并全程领办、代办、帮办,两次联合集中踏勘(验收)后,完成审批发证。 四是打捆审批。大力推进园区内项目和条件成熟的连片项目打捆审批办法。由乡镇(区)申报,并全程领办、代办、帮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协调,县直有关部门采取并联审批、特事特办、联合集中踏勘(验收)等工作机制,一次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 五是“两集中、两到位”,即部门内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科室向中心(分中心)窗口集中,部门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集中进入中心(分中心)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窗口首席代表直接受理权、直接决定权和直接审批处理权。 六是跟踪监督。县纪委、监察局和组织、人事等部门切实加大监督力度,跟踪监督、及时掌握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高效运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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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程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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