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纪发〔2007〕41号
各县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室:
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遏制和杜绝“两节”期间的各种不正之风,现将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省纪委、监察厅《通知》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四个方面,对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狠刹奢侈浪费歪风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各级党政组织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狠抓《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强化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省纪委、监察厅《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责任。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党政组织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传达《通知》精神,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对《通知》内容进行宣传报道,做到深入人心。二是加强廉政教育。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三是领导以身作则。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在抓好自身廉洁自律的同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不滥用权力,不以权谋私。
二、狠抓落实,坚决制止送受礼金等不正之风。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奢侈浪费和违纪违规行为,狠刹送受礼金、滥发福利、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要按照《通知》中提出的“六个严禁”、“两个严格控制”和“六个不准”的要求,切实采取措施,抓好《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督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两节”期间贯彻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不管涉及到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认真受理和检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因领导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地区本部门奢侈浪费问题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无视纪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坚决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市纪委将在“两节”期间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党员干部违反省纪委、监察厅《通知》有关规定要求的举报(举报电话:3537329)。
中共合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合 肥 市 监 察 局 2007年12月25日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处),省直工委、纪工委,省教育工委、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
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特重申如下要求: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
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切实抓好“两节”期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采取各种形式,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倡导社会文明风尚和清正廉洁家风,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发展,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他们自觉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坚决抵制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的侵蚀。
二、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奢侈浪费和违纪违规行为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元旦、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到上级机关、部门所在地宴请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及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券(卡)实施集团消费;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或以其他形式发放新的福利;严禁假借名义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搞摊派、乱收费。同时,要严格控制公务消费,规范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和文电,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不准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不准到企业和事业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不准以赌博或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不准利用公务车辆搞婚丧喜庆、旅游或接送子女、亲属等私人活动。
三、切实关心人民群众生活,维护节日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高度重视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民情,解民忧,纾民困,实实在在地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和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对扶贫、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救济和捐助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高度重视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解决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企业改制、安全生产、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安定因素。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贯彻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不管涉及到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违反规定送受礼金和参与赌博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对本地区本部门奢侈浪费问题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 徽 省 监 察 厅 2007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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