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纪发〔2006〕42号)
各县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纪工委(纪委、纪检组)、监察室:
200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防范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特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教育,增强贯彻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作为“两节”期间的重要任务之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各种学习讨论、廉政文化和家庭助廉等教育活动,以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推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
二、严格禁止奢侈浪费和送受礼金等行为。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要求,狠抓各项规定的落实。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严禁领导干部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目向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赠送礼金、券(卡)。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不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到企业和事业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不准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对未能拒收的礼金、券(卡)、礼品,必须按规定及时上交。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岁末年初突击花钱和巧立名目乱发钱物。严禁党政群机关以任何理由购买购物券(卡)实施集团消费。
三、加强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各级党政机关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拒收不该收的钱、物、券(卡),带头管好下级单位、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不以权谋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并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平时和“两节”期间贯彻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不管涉及到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认真受理和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因领导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无视纪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
举报电话:3537329
中共合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合 肥 市 监 察 局 2006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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