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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纪委通过实行“五项制度”,逐步健全完善办信办案工作机制,使信访件、案件办理质量和办案工作水平都得到了明显提高。
1、实行公开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县纪委在抓好信访室接访基础上,实行了每周一、二上午领导公开接访制度。通过领导公开接访,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得到有效处置,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2、实行重要信访件审结在县制度。对要求简告结果和报结的信访件,一律须经县纪委信访室审核、县纪委领导同意后方可结案。做到问题查不清不结,未按规定签订“信访承诺书”不结,处理不落实不结。
3、实行信访办事公开制度。坚持三个公开。即:“政策法规公开、信访程序公开、信访结果公开”。做到四个规范。即:“信访组织机构规范、公开接访规范、公开办理规范、公开办结规范”。对受理的署名举报,及时将调查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4、实行领导亲自督办制度。建立县纪委常委分片联系包案工作机制。县纪委常委按照各自联系乡镇和单位,定期对信访室受理、接访的信访件逐案督查、实行“三包”,即包督查、包协调、包处理落实。对重要信访件、案件,分别召开县纪委书记办公会和常委会集体研办,切实把好办信办案质量关。 5、实行纪委全委办案制度。县纪委把案件查办工作作为反腐败的重要手段,在委局机关建立健全了“全委办案、加强联办、强化督办”的工作机制,相继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了腐败,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