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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钱后啥忙都得帮 浙江金华原副市长卢福禄被判刑十一年
由浙江省丽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浙江省金华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卢福禄受贿案近日审结,因被告人放弃上诉,此前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卢福禄有期徒刑十一年的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51岁的卢福禄被捕前任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其受贿犯罪主要是在其2000年至2004年任金华市委常委、副市长时所为。 从判决书中看到,卢福禄共收受9人56.9万元的贿赂。他收受数额最多的贿赂来自于金华市金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跃军,受请托的事项五花八门。卢福禄在李妻工作调动、李的父母坟地动迁、李的朋友职务安排以及社保基金委托理财等事项上一一提供帮助,先后5次非法收受李跃军人民币29万元、美元1.2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是2000年下半年,李跃军以提供炒股资金名义一次送给卢福禄24万元人民币。
书记伙同司机受贿 郴州国土局原党组书纪杨秀善受审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秀善涉嫌受贿案在湘潭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杨秀善利用办理探矿权、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延期手续、缓交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以及人事任命等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该局司机吴军收受他人钱款人民币155.4万元、美元1.56万元、港币18万元、澳元8000元,折合人民币191万余元。检察机关指控吴军在杨秀善受贿案中参与共同收受人民币36.8万元,并为杨秀善窝藏赃款10万元。杨秀善、吴军分别将所收受的财物用于个人消费、投资矿业等。
违法放行“问题煤矿” 富源特大矿难4名渎职官员受审
经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富源煤矿特大矿难事故涉嫌渎职犯罪案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富源县煤碳工业局原局长敖成璧、原副局长杨盛、生产技术科原科长吴鸿飞,后所分局原局长蒋成辉等4人在明智昌源煤矿、金晶煤矿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情况下,滥用职权,向两家煤矿违法发放开工建设通知书,致使两煤矿长期违法生产建设,最终导致去年11月25日,富源县后所镇昌源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60万元;同年7月8日金晶煤矿也曾发生透水事故,造成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60余万元。检察机关还指控,敖成璧、杨盛分别收受13万元、7.5万元贿赂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蒋成辉私藏军用子弹37发,其行为涉嫌非法持有弹药罪。
海南屯昌原县委书记徐清学 被判刑十六年
利用职务便利,受贿近200万元,且有近1000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近日,海南省屯昌县原县委书记徐清学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海南省检察院海南分院指控:2000年至2006年,徐清学在担任琼山市委副书记、屯昌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相关党政、企业领导共44人的贿赂人民币169.37万元、港币20万元、美元1万元,且有人民币920余万元、港币13万余元、美元3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清学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还有近千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遂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六年。
重庆江北原区委常委传志福受贿被判无期 290万交给骗子请求官复原职
由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原区委常委、江北区政府党组成员、江北区江溉片区拆迁安置指挥部指挥长传志福(副厅级)受贿案,经该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理后,7月19日公开宣判。法院认定传志福为“跑官要官”和个人挥霍,先后索要、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99.6万元。为此,依法判处传志福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初至2006年6月,传志福利用担任重庆市江北区江溉片区拆迁安置指挥部指挥长职务之便,先后为重庆明瑜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泰兴市科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五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接江北区江溉片区的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提供帮助,协调办理该工程施工建设中的相关手续。为此,2004年初至2006年4月期间,传志福先后索贿受贿人民币399.6万元。 传志福所获赃款中的大部分被他用于“跑官要官”,但他没有想到,收了他290万元的赵某竟是一个骗子。在2004年11月底到12月初,传志福在北京通过朋友认识了赵某。赵某虚构家庭背景,吹嘘自己的办事能力,骗取了传志福的信任。传志福把自己因受处分而被撤职的情况和希望恢复职务的要求告诉了赵某,希望赵某为自己恢复职务或得到提拔帮忙。赵某向传志福提出以现金形式支付一些费用,共骗取传志福290万元。传志福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赵某抓药,赵某已将骗取的290万元挥霍一空。
浙江两厅级干部受审 宁波政协原副主席励奎铭案开庭 该省原交通厅长赵詹奇被判无期
由浙江省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宁波市政协原副主席励奎铭(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7月10日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励奎铭在担任宁波市交通委员会主任、交通局局长期间,涉嫌在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工程项目引进外资和组织实施的相关决策中滥用职权,致2400多万元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同时涉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2万余元。 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正厅级)受贿案7月10日在浙江省湖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赵詹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06年期间,赵詹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单独或通过其女友汪某、儿子赵广宇以“咨询费”、“业务费”及“借款”等名义,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560.77万余元、新加坡币1万元和美元7.6万元。
决定私印门票5707万元 嘉峪关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原局长王金受审
6月5日,嘉峪关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原局长王金涉嫌滥用职权案在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法院开庭。 检察机关指控,王金在2001年至2005年间,超越权限,违规决定将嘉峪关关城文物景区的门票交给杭州一家贸易公司和甘肃某摄影公司印制,先后印制未套印税务监制章的景区门票120万张,票面总价值5707万余元。此举使嘉峪关关城文物景区门票印制和领取脱离了税务机关的监管。其间,该景区5名女职工采用截留门票款、虚假销毁门票等手段,贪污门票款达1070多万元。 针对检察机关的指控,王金辩解说自己当时对门票须由税务部门统一监制不清楚;关城景区委托制作的门票是比税务部门监制的技术含量更高、防伪防盗功能更强的电子版门票;景区门票款被贪污和自己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自己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对此,检察官指出,有关税务监督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作为长期担任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的王金理应知道。另外,王金所谓的电子牌门票,其实用了时间不长就坏了,根本没有起到所谓防伪、防盗的作用。另外,有证据显示,从2000年开始,嘉峪关市税务局曾经多次向文化广播电视局发函,要求使用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正规门票,但是文化广播电视局置若罔闻,对此,王金负有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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