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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度市政府机关效能评议工作
考核及加分细则的补充通知
(合纠办〔2006〕2 号)
各参评单位: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政府机关开展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评议工作的通知》(合政[2005]97号)及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2005年市政府机关开展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评议工作考核办法和加分细则的通知》(合纠办[2005]13号)要求,现将2005年度效能评议工作考核及加分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1、《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效能评议实施细则》、《合肥市电子政务建设和社会应用能力考核实施细则》(暂行)和《合肥市招商引资服务工作测评实施细则》三项考核工作于2006年2月20日将结果报市纠风办。
2、市人事局将对2005年度各参评单位的获奖情况审核后确定奖励分值,请获奖的参评单位务必于2006年2月16 日前将获奖情况的正式文件报送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逾期将不予受理。市人事局在2006年2月20日前将各单位加分清单报市纠风办。
合肥市效能评议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